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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残联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工作开展节前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0-12-31 | 字号:

  2020年12月31日上午,鲤城区残联紧盯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四风”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及组织学习有关通报,

  一、开展节前警示教育:为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四风”工作,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开展节前警示教育。教育内容:

  一是及时将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紧盯“四风”问题的工作提示》的精神传达至每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并深入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通过发廉政短信打招呼、组织学习上级通报精神以及通报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等举措,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照自查、汲取教训,严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始终绷紧“过紧日子”这根弦,积极培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对党员干部早提醒、早打招呼,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法制观念。聚焦中央纪委提出的六个“紧盯”落实好工作。

  三是重申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严禁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券、购物卡、名贵特产,严禁违规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二、组织学习有关通报通知。

  (一)组织学习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五起“四风”典型问题。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点纠治“四风”,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信号。

  (二)组织学习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三)组织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朱婷婷理事长强调,区残联每名同志要加强节日纪律,值班的同志要保持在位,电话24小时畅通;要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尤其不能聚众,希望大家过一个平安、祥和、愉快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