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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残联组织学习《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12 | 字号:

为了引导全体职工学习好、践行好《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10月12日,鲤城残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办法》计二十二条,倡导文明交谈、文明上网、文明出行、文明邻里、文明经营、文明就医、文明旅游、文明用餐、移风易俗等行为,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领域的基本行为进行规范。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将避免餐饮浪费和移风易俗两方面纳入。在避免餐饮浪费方面,从消费者、经营者、行业协会等多角度倡导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铺张浪费;在移风易俗方面,通过在时代要求与传统习俗之间找准结合点,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革除大操大办、海吃海喝、跟风攀比等旧俗,更加突出仪式感、民俗氛围,让传统习俗更有文化内涵,更有时代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