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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鲤城区残联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30 | 字号:
 
2017年度

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1 2017年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度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说明
 
  按照《鲤城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鲤财决[2018]1号)及《关于开展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泉鲤政财[2014]132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残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开展各项业务和公益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

(三)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残联部门包括办公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财政拨款

7

7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区残疾人工作者精诚团结,开拓创新,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的工作任务。

(一)生活保障逐步完善。今年全区353名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投入32.25万元为553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17年投入30.695万元为980户2049名残疾人发放“一户多残”家庭残疾人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15人次,发放资金1.5万元;投入13万元为65名重度智力、精神和肢体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补助;为10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600元;为3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200名60周岁以下的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为40名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提供8.15万元助学金。

(二)康复工作有效落实。1.完成“国家彩票公益金助残项目和省、市助残康复工程其中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49例,救助资金483811元;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14例,救助资金136154元。2.适配辅助器具11例,救助资金12万元。3.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29例,救助资金3.19万元。4.清理历年康复项目节余资金12.9万元,发放辅具94件,清理历年残疾人精神病服药节余经费6.5万元,救助人数85人。5.积极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并将1485残疾人精准康复对象录入中残联精准康复服务管理系统。

(三)就业创业工作稳步开展。1.政府购买服务先行先试。以浮桥、鲤中、海滨、临江、开元五个街道为试点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引进鲤城区同人家政服务中心,为我区160名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提供居养养护、家政服务、康复服务、心理咨询等方面服务。2.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泉州市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组织了2家辖区内企业及50多名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参加,全区有20名残疾人现场被企业录用。3.积极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1)为满足我区残疾人就业需求,今年为辖区内54名有就业能力及需求的残疾人举办了2期关于电子技术(初级)、美容美发(基础)培训班。2)组织辖区内8名残疾朋友参加省、市残联举办的盲人保健按摩、烹饪技术、电商网络等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有效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3)为143名2016年自主就业创业发放社保补贴38.89万元。4)今年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45万元,实现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15人。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残联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50万元,本年收入499.67万元,本年支出500.17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499.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09万元,增长64.5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22.9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20.82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76.76万元。

(二)2017年支出500.1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7.09元,增长65.0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2.4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0.58万元,公用支出11.86万元。

2.项目支出367.7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2.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21万元,增长57.1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物价管理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60周岁以下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物价补贴项目,2016年没有此项目。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缴2014年至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及人员增加。

(三)行政运行13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05万元,下降27.84%。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联络员工资、社保以及考核奖励2017年归入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上年归入行政运行,故减少52.05万元。

(四)残疾人康复2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22.51万元,增长417.6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康复训练补助金比上年每人最多增加3000元以及2017年康复人数比上年人数有所增加。

(五)残疾人就业和扶贫72.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40.53万元,增长127.85%。主要原因是该数据为动态管理数据,2017年就业与扶贫人数比上年有所增加。

(六)残疾人生活的护理补贴3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32.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业务2017年开始开展,2016年没有此项目。

(七)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120.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88.97万元,增长279.25%。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联络员工资、社保以及考核奖励上年归入行政运行,2017年归入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2017年比上年一户多残、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生活困难补贴等人数增加,故支出也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0.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2017年用于残疾人事业和彩票公益金支出比上年增加10.0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9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此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