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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市鲤城区残联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20 | 字号:
      
2017年度

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8年度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7〕8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残联的主要职责是: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公益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残联总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残联

财政拨款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残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继续落实好省、市、区为民办实事项目中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2、继续做好重度残疾人困难救助金发放工作。3、继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居家养护对象申报和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4、继续做好贫困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工作,扶助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5、继续严格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6、继续开展残疾人各项技能培训的基础上继续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实施好各级为民办实事助残项目。按照项目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按时完成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残疾人辅具适配、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托养服务等项目。

(二)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

(三)做好残疾人灵活就业和自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工。

(四)扎实做好区、街道两级残联换届选举工作。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年, 残联收入预算为222.96万元,2016年增加2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家属子女助学补助金等项目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0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2.96万元,2016年增加25.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万元,项目支出129.96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2.96万元,2016年增加25.4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费、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经费、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家属子女助学补助金等项目,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项级科目)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二)残疾人事业(项级科目)129.9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同等。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9.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一)

2、2017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总表(二)

3、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

4、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5、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批复表

6、区直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结余安排使用情况表

7、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