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关于印发〈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15〕86号)规定,现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超出1人以上的用人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受助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0595-22286360
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残疾职工数 本省户籍残疾职工数 超比例人数取整数 奖励金额
1 泉州鲤城 263 7 3 2 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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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鲤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