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残联 泉州市卫健委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
实施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联、卫健局、财政局,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省残联、卫健委、财政厅共同制定的《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修订稿)》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福建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
办法(修订稿)》的通知(闽残联康复〔2020〕3号)
泉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20年2月5日